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补充规定

    2019-05-23 17:05:34           浏览数:0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制订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再用参评国家奖学金的材料申请学校其他奖学金。

  第三条 研究生宿舍成绩计入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总分,具体积分细则详见《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本补充办法由动物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补充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动物科技学院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