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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学生积分条例(讨论稿)
2016-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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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时期大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强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和德育评优工作的科学性,加强量化管理,根据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和总结以往积分条例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条例。
(一)在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者,分别加10、8、5、3分,在校级、省(市)级、国家级活动(国家奖助学金除外)中获奖者分别乘以系数2、3、5。
(二)各类要求同学广泛参与的活动(如方队、合唱队等),每人次依据活动训练时间和考勤,每月每人次加10分。
(三)学生干部年度考核(参照《动物科技学院学生干部年度考核条例》),细化到每月积分制,合格者按以下标准加分: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每月加4分,各部长加3分,副部长加2分,各班班长书记加2分,学生会干事加1.5分,实习干事加0.5分,各班两委会委员加1.5分。
(四)对校、院组织的会议或活动,迟到扣个人积分2分,旷会一次扣个人积分4分,两次点名批评扣个人积分8分,旷会三次扣个人积分12分并全院通报批评(校、院级会议及活动由院纪检部负责,其他由各部门负责)。
(五)学工办及分团委下达到各班的通知及举行的各项活动,若学生干部未及时下达到各班同学或组织不力,每发现一次扣班级负责人积分2分,情节严重者取消负责人评优资格。
(六)为各类活动做出突出贡献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而被采纳者酌情加1—5分。
(七)特殊情况需要学院部分同学服务或劳动的,由各单位召集同学,劳动后视劳动强度予以2分的积分奖励。除特殊情况外拒绝参加服务者每人每次扣2分。
(八)每月积分扣除制定负分上限(负分上限每月统计一次),凡有超过负分上限同学处以学院通报批评处分,累计三次处以警告处分,处分装入档案。
(九)对于学院各类活动所需观众时的积分奖励,由活动承办方统计观众名单上交秘书处后,由学院秘书处进行加分(观众积分奖励根据各部积分条例施行)。
学术部积分条例细则(新款)
(一)部内成员加分
1、基础加分:部长2分,副部1分,干事1.5分,实习干事0.5分。
2、突出贡献加分:一个月四个周,每周查4次早读,大二一周查1次,大一一周查2次,每次查早读加1分。每周大一听力一次,大一每查1次加0.5分。
3、对于部内举办的活动,主要负责人加4分,出谋划策者加2分,参与活动组织者加2分。
(二)常规工作
1、课堂检查上课物品带不全或其他原因影响自身及他人上课效率者扣2分(如听力不带收音机,上课玩手机等)。
2、早读
(1)早读时间为7点至7点45,当天早读开始后5分钟内未到者按迟到计,早读结束前5分钟内离开者按早退计,在其它上早读时间未到或无故离开者按旷早读计(请假除外)。
(2)大二同学必须坚持上早读,迟到或早退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1分。
(3)无故旷早读者,一周内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6分,第四次扣8分。普通同学一周内累计旷早读两次者点名批评,累计三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学生干部一周内旷早读一次者点名批评,累计两次者给予通报批评。
(4)早读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请假,可由班级干部代请,当事人必须在当天内到学生工作办公室说明情况销假,否则按旷早读计。
(5)本学期内对于非必需上早读而坚持上的同学一经查实奖励一定个人积分,当月(从月初到月末)课堂纪律良好的满勤者(无迟到、早退、旷早读、)当月加个人积分3分,连续二个月课堂纪律良好的满勤者当月加个人积分6分,连续三个月课堂纪律良好的满勤者当月加个人积分9分。累计期间若出现不符合本项条例的个人当月不予加此项相应奖励积分,下月重头累计。
(6)本学期内对于坚持上早读并且早读情况良好的班级奖励一定班级积分,当月(从月初到月末)课堂纪律良好的满勤班级(无迟到、早退、旷早读者、)当月加班级积分30分,连续二个月课堂纪律良好的满勤班级当月加班级积分60分,连续三个月课堂纪律良好的满勤班级当月加班级积分90分。累计期间若出现不符合本项条例的班级当月不予加此项相应奖励积分,下月重头累计。
3、听力
(1)大一同学必须坚持上听力,迟到或早退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2分。
(2)无故旷听力课者,本月内旷听力第一次扣4分,第二次扣8分,第三次扣12分,第四次扣16分。凡旷听力者,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听力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请假,可由班级干部代请,当事人必须在第二天到学生工作办公室说明情况销假,否则按旷听力计。
4、经验交流会类相关活动
(1)经验交流会类相关活动指学院为加强学风建设举办的各类交流会、指导会、报告会、宣讲会、座谈会(如四六级经验交流会、考研指导会、优秀学生报告会、学习经验座谈会等)。
(2)经验交流会类相关活动所邀请的演讲人员,视演讲效果加3分、5分或8分。
(3)对于参与各类经验交流会类相关活动的观众(每场观众人数大于50人),凡有利加强活动效果的积极表现者加1分,每场活动奖励积分人数不大于10人。
(4)对于参与座谈会(每场人数少于20人)的人员每人次加1.5分。
5、在与学风建设有关的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者,分别加6、4、3、2分。
6、对于学习委员例会,迟到扣个人积分2分,旷会一次扣个人积分4分,两次点名批评扣个人积分8分,旷会三次扣个人积分12分并全院通报批评。
7、凡班级举办有利于加强学院学风建设的集体活动,视举办效果及活动持续时间当月加5—20分班级积分,活动负责人加1—5分。
记者团积分条例
(一)、新闻发表积分
1、小组日常新闻每次加一分(图0.5分,文0.5分)。采访完新闻无故不及时出的(视情况而定,最晚不超过两天)扣0.5分,新闻中出现错误或不按规定格式投稿扣2分。
2、整理照片、校务信息网站挂稿的每月2分,管理学工在线、共青团、学院网站的每月加1分。新闻不及时挂出或挂出新闻有错误每次扣1分。
3、微信平台每次出的新闻加1分,qq平台每次加0.5分。
4、新闻投稿中媒体农大每篇加1分。
5、投中学工在线、团委、校务信息每篇加0.5分
(二)、常规宣传工作积分
1、学院相机使用中,未填写借还记录的扣0.5,不按规定填写扣0.2分,不按时归还(除因工作需要超过1天的)扣1分。
2、宣传作品征集时个人参与作品加0.5分每份作品(2分为上限)。
3、征集类作品收集,班级参与度达到95%,奖励班级积分5分。
4、例会及工作会议旷会一次扣1分,请假每两次扣0.5分。
(三)、班级投稿积分
1、班级动态投稿加0.5分,发布到学院网站的加1分,发布到校务信息等学校网站的加2分。
2、新闻稿件被校园在线网站录用一篇2分;班级动态被录用投稿者加4分;《青岛农业大学报》中稿每篇2分。
3、校外网络、电台、电视台媒体(必须是正规官方媒体或网站,如中国大学生在线、城阳电视台或电台等)中稿一篇2分。加分需出示视频、录音、截图或网址等证明材料。
4、国家级刊物报纸等中稿一篇20分,省级15分,地市级10分,县区级5分。校外中稿积分要求证据充分如汇款单、中稿证明、录音带等。
注:1、出现错别字,新闻作废,不加分。
2、出现重大错误扣除主要负责人2分。
宣传部积分条例
每月基本积分:部长(3分)、副部长(2分)、干事(1.5)、实习干事(0.5分)
展板:一般一块展板5人参与(4名大一实习干事、1名大二干事),每块展板+2分。
上交作品:部分活动需要上交手抄报、漫画、摄影作品,每上交一份+1分
协助活动人员:纪检部协助查人等,每人每次+1分
当观众:每人每次+0.5分
制作喷绘:一般一人独立完成,每个喷绘+5分,由喷绘活动主办部门加分。
在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者,分别加10、8、5、3分,在校级、省级、国家级活动(国家奖助学金除外)中获奖者分别乘以系数2、3、5。
板报书法参与奖:每人每次0.5分
注:1、出现错别字,展板/喷绘作废,不加分。
2、出现重大错误扣除主要负责人3分。
纪 检 工 作
(一)宿舍纪律
1、周1—周5早晨、中午按《青岛农业大学学生手册》规定时间起床(夏季时间:早8:00,午14:30;冬季时间:早8:00,午14:00),起床后五分钟开始检查,无故不起床者每人次扣2分,到时不开门的房间作全体不起床处理。
2、凡在宿舍内从事打扑克、麻将、下棋等娱乐活动者,除没收玩具外,每人扣4分。
3、宿舍内吸烟、聚众喝酒者,每人次扣5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组织者加倍处罚。
4、未经请假晚归一次者,扣个人积分5分,晚归两次以及夜不归宿一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15分。2次以上夜不归宿者,扣20分并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5、对于违反电视、电脑使用管理规定的个人,扣个人积分2分。
6、凡在每周1-周5上课时间在宿舍内看电视,玩游戏等,记违纪一次并每人次扣4分。
(二)请销假制度
1、请假必须在学院网站上下载请假申请书,经班长和班主任签字、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方才有效(紧急情况下可打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假),请假结束后要及时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销假,请销假不及时每人次扣4分。
2、早操和早读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请假,可由班级干部代请,当事人必须在当天内到学生工作办公室销假,否则按旷操或旷早读论处。
(三)课堂纪律
1、上课迟到早退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2分。
2、无故旷课者,每次扣4×*分(*为本月内该同学累计旷课次数,如该同学第一次旷课扣4分、第二次扣8分、第三次扣12分),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处分。
3、在考试过程中,有受到监考老师警告或有违纪行为但未构成考试作弊者,经落实后,扣10分。
(四)早操与政治学习纪律
1、对于无故旷操(含会操,出操)者,扣分标准为(*为本月内该同学旷操次数,如该同学第一次旷操扣4分、第二次扣8分、第三次扣12分),无故站操者按旷操处理,对于站操的女生扣分标准为4×(*-1),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次扣2分,学生干部学生会成员加倍。
2、根据跑操情况每周对各班级进行评分:前三名班级一次加班级积分3分、2分、1分;后三名班级扣班级积分3分、2分、1分。
3、早操缺勤人数达到5人及其以上的班级扣取班级纪检积分5分/次。
4、对于无故旷政治学习者,扣分标准同无故旷操。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次扣2分。检查政治学习笔记时,政治学习笔记记录较差者扣1分,未交政治学习笔记者每人次扣2分。学生干部学生会成员加倍。
(三)其他
1、校、院、学生会各部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扣4分,迟到、早退或不遵守纪律者,每人次扣2分。
2、对校、院、学生会各部工作信息和工作材料等文件不及时传达或上交者一经查处扣2分(由秘书处统计)。
3、对被校精神文明检查小组通报者,视情节轻重扣2-5分。
4、受到纪律处分者,按处分级别每人次扣分分别为:留校察看30分,记过25分,严重警告20分,警告15分,通报批评8分;受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学年德育评定降级。
5、对于打架斗殴的同学,不管因何原因,均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学生干部加重处罚。
6、对于妨碍学生干部工作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每人次扣2-5分。
7、对学生中发生的重大事故,知情不报或蓄意隐瞒者扣5分,学生干部扣8分。
8、在各项评比活动中,因负责学生干部传达不及时而导致漏评或符合条件同学未能申报者,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学生干部的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9、一月内班级内无违纪行为者,该班级内每位同学加5分。
10、纪检部成员,部长基础加分3分,干事基础加分2分,干事基础加分1.5分,实习干事基础加分1分,查团课一次1分。(实习干事加0.5分)
11、纪检部组织活动,按照表现各加5分、3分、2分等,活动参与者按表现加5分、3分、2分等。
社 团 工 作
(一)各协会组织(学院参加)的活动严格按照协会管理加分规则执行。
(二)凡是由学院承办,各协会协办的活动(评奖类除外),参加人员每人加1分。活动组织者(不超过2人)每人加5分;协助者(不超过3人)每人加3分。
(三)各协会评奖类活动(如书法、美术、集邮、手工艺品、摄影、手抄报、征文、演讲比赛等)凡是有初赛和决赛的,进入决赛者每人加2分。决赛及其他评奖活动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1分(校级活动加倍),总评奖比例不超过50%。
(四)各协会举办的大型活动(两协会以上联合举办),参加活动每人次加1分。
(五)影片赏析讲座等为各协会基本活动,不加分。征集观后感的活动,获奖作品每篇加3分。
(六)剧本征集活动,质量符合要求的作品每人加2分活动分,获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的作品,分别积10、8、5分,记入个人积分。多人(不超过3人)参与的平均分配,不足一分按0.5分记。
(七)各个协会举办的大型比赛,时间超过两天整的组织者每人加8分(不超过3人),活动中的比赛裁判每人加5分,参赛同学每人1分,参赛同学第一轮比赛结束后每进一轮比赛加0.5分。
(八)会员无故旷会扣活动分4分。
(九)拉到赞助者每一千元加一分,不足一千的按照一千处理。
(十)社团部部门成员参与组织活动的每人加3分,因故不参与的不加分,无故不参与的扣1分。
(十一)社团部部门成员无故不参加部门例会的扣2分,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因故不参加的不扣分。
体 育 工 作
(一)体育活动
1、参加院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等体育活动者,每人次加5分, 获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每人次再累积10分、8分、5分、3分(不重复加分)。
2、代表学院参加校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等比赛者,每人次加10分,进入决赛、四强、八强者,每人次再累加15、10、5分。
3、每月按正常训练时,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训练每人每月加10分。
4、凡所有活动的教练员、裁判员、服务人员每人次加5分。
5、对体育委员例会,迟到扣个人积分2分,旷会一次扣个人积分4分,两次点名批评扣个人积分8分,旷会三次扣个人积分12分并全院通报批评。
6、凡重大校级活动(运动会、篮球赛、排球赛、足球赛等)训练期间,正常辅助训练者每人每月加10分。
(二) 运动会
1、运动会期间,凡报名并参加训练者,每人次加10分,在比赛中的得分按名次加分,第一名加15分,第二、三名加10分,第四、五、六名加分8分,第七、八名加5分。
2、参加运动会方队训练者每人加20分。
卫 生 舍 管 工 作
(一)宿舍公共区域管理
1、地面不干净(-2)
2、门窗玻璃、窗框不干净、窗帘所属外墙壁不干净(-2)
3、阳台不干净或物品摆放不整齐(-2)
4、在暖气片等不允许摆放物品处摆放物品(-1)
5、宿舍内务乱(-20)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6、私自换锁、拒绝检查或不配合检查人员工作(不开门、起哄等)(-20)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7、宿舍内有异味、存放垃圾(-2)
9、宿舍门口堆放垃圾(-5)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10、宿舍内吸烟、聚众喝酒者,每人次扣20分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备注:公共区域扣分情况宿舍内部自己协调(如可落实到当天值日生)
凡是被学院通报的宿舍或个人累积3次将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被学校通报的宿舍或个人累积2次将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宿舍个人区域管理
1、电脑上、电脑桌、书桌桌面不干净或方凳不整齐(-1);宿舍内电脑的电源线、网线未按学校规定走线或宿舍内有电脑桌椅者,将扣个人积分20分,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2、床单、被罩、枕巾不干净(-1)
3、铺面不平整,叠被不整齐(-1)
4、床下物品摆放不整齐及暖水瓶摆放不整齐(-2)
5、书橱内学习物品未按规定摆放(-2)
6、宿舍内乱挂衣物(-2)
7、毛巾不干净或未按要求摆放(-1)
8、蚊帐不靠墙放或不整齐(-2)
9、挂床围子或个人不叠被(-5)。
10、宿舍内墙上乱挂物品(-1)。
备注:对于多次提示不改正的宿舍或个人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凡是被学院通报的个人累积3次将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被学校通报的个人累积2次将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宿舍安全管理
1、无人时用电器未断电源(充电器、插排、亮灯、开风扇等)每人每次扣除个人积分5分。
2、宿舍内存在违章电器(电饭锅、打印机、吹风机、热得快、卷发器、直板夹等物品)每人每次扣除个人积分30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3、宿舍内存在烟、酒、打火机、酒瓶、烟盒、烟灰、烟头等违禁物品每人每次扣除个人积分30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备注:凡被学校查处的违规违纪的宿舍一律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凡是被学院通报的个人累积3次将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被学校通报的个人累积2次将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四)部门管理制度
1、对本部门组织的会议或活动,迟到扣个人积分2分,旷会一次扣个人积分4分,两次点名批评扣个人积分8分,旷会三次扣个人积分12分并全院通报批评。
2、每月每次活动按规定全员到齐的班级每人加个人积分1分。
(五)加分项目
1、在由学院生活部举办的院级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及优胜奖的同学每人每次分别积10、8、5、3分;在由院生活部承办的校级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及纪念奖的同学每人每次分别积15、10、8、5分。
2、参加生活部服务的同学每人次视劳动强度每人次加分1-2分,每次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4、每次参加学校组织的餐管会的同学每人每次加0.5分。
5、宿舍学生没有违反管理规定的现象,内务单次检查得分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宿舍、60分—75 分为内务合格宿舍、75—90 分为内务良好宿舍、90分以上为内务优秀宿舍。“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每一月公布一次,所有检查结果为内务合格的宿舍将给予每位成员1分的积分奖励,所有检查结果为内务良好的宿舍将给予每位成员3分的积分奖励,所有检查结果为内务优秀的宿舍将给予每位成员5分的积分奖励。
女 生 工 作
1、凡被指派服务的班级按规定时间到达地点,根据服务质量每人每次积2分。对于服务期间组织不力、迟到或早退的班级,扣该班女生委员积分2分。大型活动女生部成员必须有一人在场,若无女工部成员,扣除负责人积分1分。
2、在学院女生部举办的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及纪念奖的同学每人每次分别积10、8、5、3分。在校级、省(市)级、国家级活动(国家奖助学金除外)中获奖者分别乘以系数2、3、5。
3、各类要求同学广泛参与的活动(如啦啦操,礼仪队等),每人次依据活动训练时间和考勤,每月上限10分。
4、学生干部年度考核(参照《动物科技学院学生干部年度考核条例》),细化到每月积分制,合格者按以下标准加分:部长加3分,副部长加2分,干事加1分,实习干事加0.5分。每月每人上限20分,部内成员总分上限120分。
5、为各类活动做出突出贡献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而被采纳者加5分。
6、特殊情况需要非本部同学服务或劳动的,每人每次加2分。
7、女工部负责重大活动成功举办,得到广泛宣传的,该项目负责人可获得8分积分奖励。
8、除特殊情况外,女工部内部会议或活动,迟到扣个人积分2分,旷会一次扣个人积分4分。
9、对女生委员例会,迟到扣个人积分2分,旷会一次扣个人积分4分,两次点名批评扣个人积分8分,旷会三次扣个人积分12分并全院通报批评。
心 理 发 展 工 作
1、在学校举办的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者,分别加10、8、5、3分;在学院举办的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者,分别加5、3、2、1分。
2、参加心理服务并帮助同学进行心理辅导的酌情加分2分,每学期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3、“舞指e族”手语队训练按次数加分,每月训练次数小于10次,加3分,若大于等于10次,加5分。
4、凡参加心理发展部活动者酌情加2分。
5、对心理委员例会,迟到扣个人积分2分,旷会一次扣个人积分4分,两次点名批评扣个人积分8分,旷会三次扣个人积分12分并全院通报批评。
6、心理反馈表不及时上交或未交每月扣2分,3次或者3次以上不交者,取消享受班委评优资格,并通知本班班主任酌情处理。
7、心委对本班出现重大事故而知情不报,由学院酌情处分。
8、下达到各班的通知及举行的各项活动,若学生干部未及时下达到各班同学或组织不力,每发现一次扣班级负责人积分2分,情节严重者取消负责人评优资格。
校企合作部积分条例
1、在学院举办的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者,分别加10、8、5、3分,凡是报名参加活动者,每人加1分。
2、在校级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者,分别20、16、10、6分,凡是报名参加活动进入复赛者,每人加1分。
3、同盟班的班长每学期加5分。(包括同盟班开班之前的宣传、面试、以及开班仪式等等)
4、凡是在非强制要求参加某次招聘会、宣讲会者,每人次加0.5分
5、拉赞助和奖助学金者,每1000元加1分,不足1000元者按1000元计。
6、在大型招聘会上,凡在招聘会上工作者每人加8分。
7、承办活动的主办方每人加3分(不超过2人),协办方每人加2分(不超过3人)。
勤 工 助 学 工 作
1.在学院组织的志愿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者,分别加10、8、5、3分,在校级、省(市)级、国家级志愿活动中获奖者分别乘以系数2、3、5。
2.在学院组织的义工活动中,未按要求参与的班级扣除班级积分0.5分。如有班级同学报名义工活动却无故不参加者扣除个人积分2分。
3.积极参加志愿活动者给予一定积分奖励,校内志愿服务每人次加1分;校外志愿服务每人次加2分。参加校外大型志愿者活动(超过30人)的校外活动每人次加5分。
4.参与寒暑假社会调研活动、支教活动的成员每人加3分,有突出贡献者加5分。
5.宣传作品征集时个人参与作品加0.5分每份作品(2分为上限)。作品收集,班级参与度达到95%,奖励班级积分5分。
6.对于学校要求上交的材料,未及时按要求上交的班级如果追究到个人,扣除个人积分3分,如果未追究到个人,扣除班长书记个人积分3分。
7.微光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成员按照学生会干事加分,每人每月加1.5分,工作人员按照学生会实习干事加分,每人每月加0.5分。
文艺部积分条例
1、 在学院级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及纪念奖的同学每人每次分别积10、8、5、3分;在校级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及纪念奖的同学每人每次分别积20、16、10、6分。
2、参加文艺部服务的同学每次酌情加分1-2分,每学期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3、学生会其他部门协助文艺部完成工作时,对协助部门相应的成员予以积分奖励。每人每次2分。
4、参与院级活动但未取得名次者,每人每次加0.5分,参加校级、省级、国家级活动未取得名次者分别乘以系数2、3、5。
5、参加啦啦舞、推新人比赛、话剧比赛等活动的训练,依照出勤次数,酌情加分,上限为10。
6、文艺部负责项目成功举办,宣传到位,得到广泛宣传的,该项目负责人可获得1-3分积分奖励。
7、负责学校及学院的重大活动,主要负责人加5分(仅限一人),其他辅助人员酌情加1-3分。
科 技 实 践 工 作
1、入围“大挑战杯”(科技论文与科技发明竞赛)和“小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评选的作品加积分5分,在校级、省级、国家级活动中获奖者分别按总则中规定加分,团队成员平均积分。(只加最高分)。
2、在寒暑假调查报告和生活笔记(附带图片、照片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评比中,获一等奖者积个人积分10分,二等奖积个人积分8分,三等奖积个人积分5分,鼓励奖积个人积分3分。凡有寒、暑假开展科技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且材料属实但没有获奖者,加个人积分1分。
3、各班团支书应按时收集本班的科技论文、发明创意等有一定科技含量的作品。每月一号交至科技实践部,由科技实践部统一评选。凡文章被选中者,加个人积分3分,所有参选文章根据质量分别加活动积分3、2、1分,其中做出相应科技发明作品的个人可再积2分。
4、在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及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中,科技实践作品评选获奖者,获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者,分别加15、10、8、5分
5、在大学期间有创业项目并予以实施者,给予政策上支持及视其盈利情况酌情加分。
6、科技论文、社会调查报告与发明创意凡抄袭者,一经查实,本学期个人科技实践部积分为零分。
7.创业班班长加5分,发展训练营营长加5分,副营长加3分,都是一次性加分。
8.联系寒暑假社会实践企业的普通同学(非本部和校企成员),一人加1分。
9. 活动赞助,拉到赞助的成员,每拉到1000元加1分小于等于1000元也加1分。
10.参加学院部门组织的寒暑假支教等志愿者活动,每人每次加3分,特殊情况酌情加分。(不得与勤工助学部志愿者活动加分重复)
11.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例会,全体干部干事必须按时参加例会,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
班 级 积 分
1、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对于组织有序、育人效果明显、参与人数在班级总数80%以上的加班级积分0.2分,活动前后未向相关部递交申请总结不加分;活动中出现严重失误的班级将追究相关学生干部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分,同时取消本班本学年评选先进班级资格。一学年同类活动积分累计不得超过30分。
2、对校、院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对组织不力班级扣班级积分5分,相关干部扣个人积分4分。
4、寒暑假调查报告和寒暑假笔记上交率达到80%以上且抄袭率低于30%的班级加班级积分20分
。
5、早操(归到纪检部,针对大一大二)
(1)根据跑操情况每周对各班级进行评分:前三名班级一次加班级积分3分、2分、1分;后三名班级扣班级积分3分、2分、1分。
(2)早操缺勤人数达到5人及其以上的班级扣取班级积分5分/次。
5、政治学习
(1)学习时人数缺五人及其以上的班级除扣取个人积分外再扣取班级积分2分/次。
(2)学习时纪律差的班级扣取班级积分2分/次。
(3)未按时间进行学习(迟到、早退)的班级扣取班级积分5分/次。
6、各班级有夜不归宿及存有违章电器的同学除按规定进行个人处分外再扣取班级积分10分/人。
7、早读及课堂纪律较差,或班级旷课人数超过3人的班级扣取班级积分2分/次。
8、进行集体活动未出现安全事故的班级加班级积分2分/次。
9、班级承办校级活动视活动效果积10—15分,班级自行组织的女生活动视活动效果积3—5分。女生部一律派成员指导工作。
10、班级组织的各种文艺活动,对于组织有序、育人效果明显,参与人数在班级总数80%以上的加班级积分5—10分,活动前后未向相关部递交申请总结的及活动中出现严重失误的不加分。一学年同类活动积分不得超过30分。
11、班级积分=(个人积分总和+班级活动积分)/5-班级违纪扣分,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的依据。(班级违纪扣分为个人纪检扣分+班级纪检扣分)。
附 则
1、原则上学院不设特等奖,若出现,则按相应级别的一等奖*1.2积分。
2、学生会各部成员做本职工作无加分。
3、本条例在学院学工办、分团委学生会领导下由学生会各部具体实施,各部负责记录各班级及同学相应积分,填写个人积分档案,于每月25日之前交秘书处存档、统计,并于每月5日前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板公示上月积分。各班级各委员必须建立班级同学个人积分记录表,具体负责班级同学个人积分,定期通报。
4
、学生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认真负责,若有工作不认真或隐瞒不报、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出或同学举报查明属实,按条例加倍处分并将上报学院学工办老师严肃处理。
5、各部积分相加算得总分为同学个人积分,以每学年的个人积分作为学生日常表现依据,进行各项评优活动。
6、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学工办和分团委。
7、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
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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