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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风建设管理制度
2014-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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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风建设管理制度
学风建设是院风建设的重中之重,树立良好的学风是大学生成材的关键,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高广大学生遵守校纪院规的自觉性,促使学生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巩固专业思想,以开拓进取的精神投入到学习生活中,创造严谨、好学、上进的学习氛围和学院风气,根据《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岛农业大学学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就加强我院学风建设特拟定以下管理制度:
查课制度
(一)、查课方式
1.学生自查:每班指定一名班干部每天对上课情况进行记录,每周将记录结果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2.辅导员不定期抽查。
3.有特殊情况以假条(学院专用假条)为准,假条必须有学院盖章。
(二)、具体奖惩办法
依据《青岛农业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学生因故不能上课,应按请假制度向学院及任课教师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该课程三分之一者,取消学生取消考试资格。
2.上课迟到、早退、课堂上睡觉、看其他书籍、吃东西、嬉笑打骂等违反课堂秩序的情况,累计两次者予以点名批评处分,三次(含三次)以上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无故旷课一次者,予以全院点名批评处分;无故旷课两次者,予以全院通报批评;无故旷课多次达科目规定课时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并给予记过处分。
4.听力课程为正常课时,查勤制度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请销假制度
(一)、学生请假以书面形式并由本人亲自办理。
(二)、学生使用假条为学院专用假条,其他形式无效。
(三)、请假及续假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者,可书面委托或亲自打电话给辅导员委托他人代办,电话委托只有在本人无法书面委托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书面委托须附上请假事由并说明无法亲自请假理由。
(四)、请假手续。学生请假须下载并认真填写请假申请,由班长和班主任签字后到学工办登记并换取请假条,3日内(含3日,不涉及考试毕业答辩等重要教学环节)由辅导员批准。3日以上至5日必须经院主管学生工作院长批准。请假超过规定的天数应向主管教学院长申请。未经辅导员或主管领导同意,自行放假者按违纪处理。
(五)、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院(学生在校外生病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必须在当天到校医院补办证明或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及学工办办理请假手续。
(六)、学生组织集体校外活动,由教师统一带队,须经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向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申报备案,严禁私自组织外出旅游活动。学生在校内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或集会,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且必须有教师或学生管理人员在场。
(七)、学生因参加非学校组织的相关教学活动(如:参加面试、研究生复试、校外考试等)离校请假的,按照第四条办理。
(八)、研究生因论文研究工作需要离校的,由本人导师签署意见,学院教学办审核,学院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院长审批,并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办和研究生院管理处备案。
(九)、学生请假期满,应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销假,否则以旷课论处。因故仍不能返校上课者,须提前向学院递交相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十)、按照国家法定长假放假,由辅导员负责登记学生离校时间、返校时间、前往目的地和联系方式。
(十一)、大四学生因事、因病请假,还需有毕业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研究生因事、因病请假,还需有本人导师签字同意。同时,必须得到辅导员老师的批准。
(十二)、学生请假或放假离校期间,应注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学生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十三)、凡学生不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未经批准离校外出,学校将按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学生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电脑使用及管理制度
(一)、大一新生不得配备电脑,大二以上年级可以申请在寝室内安装电脑。
(二)、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脑(台式、笔记本)须到学院学工办登记相关信息,学院学工办汇总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备案。学生携带电脑离开宿舍楼时应主动出示电脑,接受楼管人员核查并进行登记,核查无误后方可带出宿舍楼。未登记备案电脑或信息不准确的电脑一律不得带出本宿舍楼。
(三)、学生使用电脑要有度,应以学习为主。严禁在上课时间段使用电脑观看影碟、玩游戏或从事其它任何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者,口头警告并扣本宿舍积分;第二次,要求做出深刻检讨,如仍屡教不改,学院将代为保管其电脑。熄灯后不准再使用电脑,发现后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作同等处理。
(四)、使用电脑的学生不得占用他人空间,宿舍内严禁安放电脑桌、电脑椅。尽量避免使用音箱,以免影响其他同学正常的学习和休息。
(五)、学生使用电脑必须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程序或进行其他破坏性活动;严禁登录黄色网站,观看、传播淫秽光碟和图片,发送、下载反动邮件,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青岛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六)、电脑使用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不乱拉乱接网线及电源,电费自理或宿舍内自行协商解决。
(七)、本人对电脑硬件、软件和内容负责,不得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本人与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八)、学院老师会不定时对学生电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违反以上条例者,将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惩处办法将严格按照《青岛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九)、学生需主动向家长汇报电脑使用情况,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寝室电脑的管理工作。
(十)、电脑作为贵重物品,学生应妥善保管,离开宿舍时应将其放入壁柜或保险柜内,注意防尘防潮,注意防盗及电压变化。
早读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帮助大二学生顺利通过四级英语考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检查办法和规定
1.自习时间:周二——周五 早7:00——7:45。
2.抽查时间:自习时间里的任一时间段。
3.检查办法:由学生会学术部干事组成检查小组,对固定早读教室进行不定期检查。
4.检查规定:
(1)二年级学生早读期间将固定个人学习位置,必须在指定教室指定位置上早读,并且严禁带早餐进入教室。
(2)在早读时间,二年级同学按规定不得留在寝室,如有生病或特殊情况要留在寝室的同学,必须持有有效假条;
(3)对于学生会、社团等其他活动频繁者,必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由辅导员签字后方可在活动期间不去早读;
(4)二年级各班负责人提前上报本班应到自习者电子版名单,由学生会学术部统一打印。每次检查前,每班负责人向检查人员说明本班有无特殊原因,每次检查时,将严格按照座次表进行检查,汇报不及时的(已经点完名)无效。检查完毕后,班级负责人认真核对信息并签字。如有捏造请假事由而获假,经事后查明为虚假请假者,以缺席计;
(5)检查小组将考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并将考勤结果(缺勤、请假人员名单)报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经核实无误后,公布检查结果。
(二)、具体奖惩办法
1.大二同学都必须坚持上早读,迟到扣分采用累乘制度,无故迟到第一次扣个人积分1分,第二次扣2分,第三次扣3分,第四次扣4分,以周计,每周清零。
2.旷早读扣分采用累乘制度,无故旷早读者第一次扣个人积分2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6分,第四次扣8分,以周计,每周清零;普通同学累计两次旷早读者点名批评,累计三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学生干部一次旷早读者点名批评,两次旷早读者给予通报批评。
3.无故中途早退者每人次扣2分。
4.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请假,可由班级干部代请,当事人必须在当天内到学生工作办公室说明情况销假,并在当天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旷早读论处。
5.对于非必需上早读而坚持上的同学一经落实采取积分奖励政策,积分奖励政策采用累乘制度,当月(从月初到月末)课堂纪律良好的满勤者(无无故迟到、早退、旷早读、)当月加个人积分3分,连续二个月课堂纪律良好的满勤者当月加个人积分6分,连续三个月课堂纪律良好的满勤者当月加个人积分9分。每学期清空,累计期间若出现不符合本项条例的个人当月不予加此项相应奖励积分,下月重头累计。
6.对于坚持上早读并且早读情况优秀的班级采用班级积分奖励制度,当月(从月初到月末)课堂纪律良好的满勤班级(无无故迟到、早退、旷早读者、)当月加班级积分30分,连续二个月课堂纪律良好的满勤班级当月加班级积分60分,连续三个月课堂纪律良好的满勤班级当月加班级积分90分。累计期间若出现不符合本项条例的班级当月不予加此项相应奖励积分,下月重头累计。
7.检查过程中,如有捏造事由的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8.检查过程中,被检查人员应积极配合,出现恶意顶撞检查人员或不听从检查人员规劝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凡违反以上条例者,由学术部检查小组做好记录,严格按照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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