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6 15:55:09 作者:线郁 浏览数:0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医疗和意外保险服务保障体系,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235号令公布实施)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做好我院2018年度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险费额度调整及补交
按照《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36号)要求,自2018年度起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个人缴纳110元调整为125元。大学生大病医疗保险金支付比例,同年比提高5个百分点。我校2014级、2015级、2017级参保学 生是按照每生每年110元标准缴纳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因此今年需再行补交青岛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差额;2016级参保学生应按照2018年度缴费标准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125元。
(一)补交原则
1、2014级、2015级学生:按照“(学生毕业年份—2017)*15元=应补交金额”的算法补交保险费,如2014级本科学生2018年毕业则需补交15元。
2、2016级学生: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自2016级学生始,青岛市社会保险费用按年度缴纳,故今年所有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的2016级学生,每人应缴费125元。
3、2017级学生:今年所有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的2017级新生,需在入学时已缴纳110元的基础上,每人再补交15元。
(二)补交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补交。各班根据学校下发的《青岛农业大学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名单》,认真做好信息复核工作,依照应补交标准收齐费用,认真做好信息复核工作,对于信息错误、缺失,转院、留级、退休学等情况要据实注明。各班级于11月7日(星期二)15:00~18:00将信息核对修改完成后的《青岛农业大学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名单》纸质材料以及费用(在学工办核对无误后转至指定账户)报送至学工办(生物楼b601),电子版于11月7日(周二)20:00之前发送至17863973053@163.com
二、17级新生保险信息采集
2017级各班级要严格按照《青岛市大学生医保报盘模板》的格式统计汇总本班人员信息,于11月7日(星期二)15:00~18:00将信息填写完成后的《青岛市大学生医保报盘模板》电子版材料以及费用(在学工办核对无误后转至指定账户)上交至学工办(生物楼b601)。
三、注意事项
1、个人签名均要求学生本人手写,一旦委托别人签字,后续一切责任均由代签人承担。(委托证明)
2、班级负责人要核实休学、复学、入伍、退学、留级、转院、转班、延长学制的学生,备注相应事项。
3、政府文件《关于调整2018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青人社字(2015)36号)、《关于对青岛市2018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说明》、《青岛市居民医疗保险理赔程序》、《青岛市城镇居民医保和学平险常见问题答疑》等相关材料已经挂在学院网站、且上传至班长书记群,请通知班级所有学生下载学习。
4若学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保,在“备注2”中填写“自愿不参加”,并与班级材料一同上交学生家长亲手书写并签字的如下证明材料(并附上至少一方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
自愿放弃参加医疗保险证明
学生***,身份证号******************,动物科技学院****级****班学生,现因个人原因和家庭原因自愿放弃参加医疗保险,父母知晓并同意,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特此证明。
父亲签名: 母亲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名:
2017年11月6日
附件:/userfiles/files/dwkj/2017/11/20171106162322.rar
编辑:金圣洁
责任编辑:线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