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同心•光彩助学行动”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5-14 00:00:00           浏览数:0

  一、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有关情况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是由省委统战部、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共同举办的,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的公益活动,是彰显我省统一战线优势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回报社会、扶危济困的重要题材。自开展以来,有力助推了高校人才培养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光彩精神,帮助更多高校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2014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资助范围,将由泛海公益基金会和山东泛海光彩基金共同出资800万元,在全省32所高校中评选出16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每人发放5000元资助金。
  二、评选学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刻苦,遵守纪律,成绩优秀。
  2、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
  3、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具体范围如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孤儿,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家庭经济特困的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其他困难学生。
  4、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统战工作对象的子女优先,如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子女和孙子女,台籍学生,归侨、侨眷子女等。
  5、在校期间无挂科及违纪记录。
  6、本学年度以获得其他渠道资助(如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及二等国家助学金等)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之内。
  三、申报。
  5月15日,参选学生填写《“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见附表1)。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如实填写推荐表,同时提供家庭经济贫困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有关证明材料可提前安排学生准备),申报时间截止到5月15日下午5:00,将学生申报材料及《“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上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C212,同时将受助学生推荐表和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邮箱dkmsc957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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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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