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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同心•光彩助学行动”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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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有关情况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是由省委统战部、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共同举办的,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的公益活动,是彰显我省统一战线优势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回报社会、扶危济困的重要题材。自开展以来,有力助推了高校人才培养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光彩精神,帮助更多高校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2014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资助范围,将由泛海公益基金会和山东泛海光彩基金共同出资800万元,在全省32所高校中评选出16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每人发放5000元资助金。
二、评选学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刻苦,遵守纪律,成绩优秀。
2、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
3、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具体范围如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孤儿,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家庭经济特困的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其他困难学生。
4、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统战工作对象的子女优先,如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子女和孙子女,台籍学生,归侨、侨眷子女等。
5、在校期间无挂科及违纪记录。
6、本学年度以获得其他渠道资助(如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及二等国家助学金等)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之内。
三、申报。
5月15日,参选学生填写《“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见附表1)。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如实填写推荐表,同时提供家庭经济贫困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有关证明材料可提前安排学生准备),申报时间截止到5月15日下午5:00,将学生申报材料及《“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上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C212,同时将
受助学生推荐表和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dkmsc957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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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http://dwkjxy.qau.edu.cn/uploadfile/2014/0514/20140514061615226.doc
http://dwkjxy.qau.edu.cn/uploadfile/2014/0514/2014051406162279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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