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的修订说明

    2016-11-03 21:19:26           浏览数:0

  经过学院教授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学院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的讨论,决定对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涉及sci论文分数相同,按以下顺序排序①sci三区论文(50)②专利(50)③sci四区论文(30)加一篇一级学报(20))。
  二、除sci之外的论文,文章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一篇最高等级代表性文章为准,一级学报排名优先。若为同等级文章,按影响因子高低排序。
  三、奖学金名额分配按照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按畜牧学和兽医学依据比例单独推荐评选。 科研获奖,市厅级科研获奖分数一等奖记30分,二等奖记20分,三等奖记10分。
  中文核心期刊:研究性论文一篇记10分,综述性论文不计分。 

2016年11月3日
 

动科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