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技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2017-04-12 18:18:24           浏览数:0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有关信息,进一步增强学院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青岛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动物科技学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信息公开目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信息公开网页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院主要通过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网站(http://dwkjxy.qau.edu.cn)进行公开。根据信息内容和特点,学院还将通过青岛农大动物科技学院微信等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学院将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学院已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向学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处:动物科技学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2-58957710

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办公室。

邮编:26610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信息公开网页下载,也可以到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办公室领取。

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请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申请人所申请获取的相关信息,应当与自身生活、工作和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联,必要时请提供关联性证明。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学院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请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获取相关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受理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3.处理申请

学院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学院办公室将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学院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将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5)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院办公室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将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因故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学院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三)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学院依申请提供有关信息时,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收费按照所在地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有关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直接与学院联系。

监察室联系电话:0532-58957733

通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监察室

邮编:266109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您如果需要申请公开动物科技学院信息,请下载填写以下申请表:
表格下载: 动物科技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